安溪縣發展和改革局關于李光地故里文旅小鎮項目建議書的批復
發布時間:2019-07-10 17:35 字體:字體:大、中、小
安發改審[2019]159號
安溪縣發展和改革局關于李光地故里文旅小鎮項目建議書的批復
安溪縣湖頭鎮人民政府:
報來《關于申請審批李光地故里文旅小鎮項目建議書的函》及項目建議書收悉。為提升湖頭城鎮品味,增強發展承載力,經研究,原則同意建設李光地故里文旅小鎮項目。現就項目建議書有關事項函復如下:
一、項目名稱:李光地故里文旅小鎮項目。
二、建設地點:湖頭鎮。
三、建設規模:項目總用地面積5000平方米,保護開發古民居12萬平方米,建設配套市政道路及綠化亮化等附屬工程。
四、投資匡算:300000萬元。
五、資金來源:自籌。
請據此復函,抓緊辦理其他相關手續,落實項目建設條件,開展下一步工作。
本復函有效期限為2年,自發布之日起計算。
安溪縣發展和改革局
2019年7月2日